男子千万大奖彩票被冒领 花五年打赢官司仍拿不
紫牛新闻记者 万惠娟 万承源
2019年,西安的姚先生委托彩票店老板购买彩票喜中1001万元大奖,却遭人冒领,“巧的是”,冒领的人正是彩票店老板的表哥。
该案经过5年的维权终于尘埃落定。日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令彩票店老板表哥给付姚先生彩票奖金801万元及利息;彩票店老板夫妇对此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近日,姚先生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赢了官司,至今却没拿到1分钱。
彩票中奖1001万元 却被告知是别人的
姚先生今年44岁,是一名送水工,每月工资3000多元。“没有这个彩票事件,我过正常的日子。出了这个事,我把自己的积蓄搭进去了,还借了几十万元打官司,咋能不发愁。”
姚先生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他长期以来有购买彩票的习惯,常在王某夫妇经营的彩票店买彩票,“路过时买上几注,忙的时候会通过微信转账委托对方购买,陆陆续续也中过几次奖,都是几块几十块的小奖。”
2019年7月17日下午5点多,他给彩票店老板王某发了20元红包,购买两张体彩大乐透彩票共10注号码。王某将两张彩票拍照后,通过微信发给姚先生确认。当晚彩票开奖,姚先生看到自己的一张彩票中奖,一组号码中奖1万元,另一组号码中奖1000万元。姚先生随即骑电动车前往彩票店,准备取实体彩票择日兑奖。
“我到店里的时候还不到晚上9点,王某没在店里,直到晚上10点多才回到店里,当时和他一起进店的还有彩票管理员郑某。我当时什么话都还没说,王某就把我拽到里屋,说彩票发错了。”姚先生说,当时王某告诉他,中奖的彩票是下午1点出票的,是别人的,自己失误把照片错发给了他。当晚,该彩票店另一注彩票中了1800万元,王某称这两张彩票系同一人购买,现在这张中了1001万元的彩票已经被人取走了,郑某就是来调解这事的。
税后奖金801万元 兑奖者是彩票店老板表哥
得知这个消息,姚先生称脑子里一片空白,没接受管理员提出赔偿的方案。第二天,姚先生再次前往王某的彩票店协商此事。在郑某的协调下,王某夫妇称愿意支付姚先生15万元精神损失费,随后王某以现金方式支付了7万元,剩余8万元给姚先生打了借条(未支付),郑某写了一份关于此事的情况说明。姚先生告诉记者,签完协议后,王某把自己的手机要过去,将两人之前的聊天记录全部删除。
根据2019年7月陕西体彩报报道,该1800万元彩票得主明确表示自己只中了1800万元,并未中王某所说的那1001万元。姚先生再次找王某讨要说法时,王某已经不理他了。
后来,姚先生通过法律手段获悉,那张中奖彩票的持有者姓高,其身份是王某的表哥。
2019年9月4日,姚先生将王某夫妇诉至鄠邑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确认中奖彩票所有者为自己。诉讼尚未开庭,2019年9月5日,即发起诉讼次日,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向高某兑付了中奖彩票奖金,税后为801万元。
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曾回应称,由于彩票不记名,在现行法律下,彩票是唯一的兑奖凭证。至于彩票归属问题,管理中心无权调查,而兑奖期限只有60天。这张彩票的持有人不停地给体彩中心致电催促兑奖,临近兑奖最后期限,体彩中心也只能进行兑奖,否则彩票将依法无效。
兑奖者被判返还奖金及利息 彩票店老板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姚先生为了要回自己的这笔奖金,踏上了长达五年诉讼维权之路。
2021年11月,姚先生曾以被诈骗为由向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报案,但警方以没有犯罪事实发生为由,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2022年5月,鄠邑法院将本案有关材料移送至鄠邑分局,但警方认为高某及王某夫妇三人之行为不构成犯罪,将案件材料退回法院。法院询问姚先生是否同意按侵占罪提起自诉,他表示不同意提起自诉,要求按民事案件继续审理。
2024年3月15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高某给付姚先生彩票奖金801万及利息;王某夫妇对此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高某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某在上诉时表示,事发后王某删除了彩票店全部的监控录像,致使他无法证明自己买彩票在先。姚先生对此表示,高某说的这些不仅不能证明其购买过彩票,反而能证明王某心虚,不然王某并无理由删除所谓的证据。二审判决书显示,高某于案件中明确其无支付凭证,且其提交的监控视频亦无其购买彩票,彩票店将案涉彩票交付其的内容。
2024年7月3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高某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彩票奖金去向目前仍是谜 律师称或追究对方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