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和老挝人民革命党关于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2024-2028年)
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
中国共产党和老挝人民革命党关于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2024-2028年)
第一部分 序言
中国和老挝山同脉、水同源,是前途相关、命运与共的社会主义友好邻邦。2019年4月,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签署《中国共产党和老挝人民革命党关于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确定了5年内推进战略沟通与互信、务实合作与联通、政治安全与稳定、人文交流与旅游、绿色与可持续发展的“五项行动”,开启了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新篇章。
近5年来,在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战略引领下,双方以互信合作共谋发展,以真诚相助共迎挑战,切实践行了命运共同体精神。面对全球肆虐的世纪疫情,双方相互支持、共克时艰,以实际行动守护两国人民生命健康。面对两国人民的共同期盼,双方和衷共济、携手并肩,开辟两国高质量合作新格局,特别是将中老铁路打造成为中老人民的幸福路、发展路、友谊路,为两国和两国人民带来巨大福祉。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双方密切协调、团结合作,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问题上坚定相互支持,为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树立典范。
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实践证明,人类命运休戚与共、各国利益紧密相连,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人民前途所在。当今世界变乱交织,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双方一致认为,应坚持合作、不搞对抗,坚持开放、不搞封闭,坚持互利共赢、不搞零和博弈,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搞“新冷战”,反对干涉他国内政,反对搞双重标准,反对搞针对特定国家的阵营化和排他性小圈子。双方愿携手践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一道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共同探索人类现代化路径,不断开创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
为谋划好下一阶段两党两国关系发展的原则和方向,推动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行稳致远,双方一致同意续签并实施新的5年行动计划,坚持政治上互尊互信、经济上互惠互利、安全上相守相助、人文上相知相亲、生态上共生共治,携手共建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中老命运共同体,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努力和示范。
第二部分 各领域合作
一、政治领域
以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重要共识为引领,深化政治互信,加强战略沟通,密切在国际地区事务中的协调配合,推动中老关系在新时期实现更大发展。
1.发挥高层引领作用,通过双边互访、视频通话、互致信函、多边场合会见等形式,加强两党两国高层交往特别是最高领导人战略沟通,及时就双边关系重大问题和国际地区形势深入交换意见,牢牢把握中老关系前进方向。
2.执行好2021年至2025年两党合作计划,编制并执行2026年至2030年两党合作计划。谋划实施好两党中央在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干部组织、舆论宣传等领域的对口交流与合作,推动拓展两党地方、基层组织和群众组织交往合作。继续办好两党理论研讨会,深入交流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升干部培训合作质量,为两党长期执政和发展提供坚实人才储备。利用云南、湖南、广西等省(区)的培训资源,推动两党干部培训合作向纵深发展。落实好《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与老挝人革党中央对外联络部合作协议》及两党中联部部长年度会晤机制,推动协调两党交流合作相关事宜。
3.继续加强纪检监察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廉洁建设,建立健全中老铁路运营期廉洁建设长效机制。深化反腐败追逃追赃执法合作,携手打击跨境腐败犯罪。加强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国-东盟等多边机制中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
4.深化中国全国人大和老挝国会、中国全国政协和老挝建国阵线中央的友好交流合作,保持高层互访势头,相互借鉴有益经验。
5.继续实施好《中老两国外交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合作的协议》,保持两部经常性交往机制,密切各层级沟通协作,拓宽外交人才培训渠道。
6.继续相互坚定支持维护各自核心利益。中方坚定支持老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支持老挝坚持党的领导和走社会主义道路。老方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任何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行,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反对外部势力以任何借口干涉中国内政,支持中国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
7.加强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中国东盟合作等地区机制内的协调和配合,践行开放的区域主义,推动建设更为紧密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深化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携手共建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
8.加强在联合国框架内的合作,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保持密切沟通与配合,坚持践行并尊崇真正的多边主义,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共同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9.积极践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倡导全人类共同价值,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促进地区安全稳定、发展繁荣和包容和谐,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二、经济领域
加强战略对接,以中老经济走廊建设为主轴,以中老铁路、电网等大项目合作为骨干,本着互利互惠原则全面深入开展各领域务实合作,为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1.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有序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与老挝“变陆锁国为陆联国”战略对接,落实共建“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和任务清单,推动两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纲要取得成效。老方积极支持并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2.稳步实施《关于共建中老经济走廊的合作框架(2019-2030年)》,充分发挥中老经济走廊合作联委会机制作用,以中老铁路为依托,统筹推进中老在交通、产能、农业、文化旅游、社会民生等领域务实合作。高质量推动中老铁路运营维护和沿线开发,争取早日实现中老铁路和泰国铁路以标准轨联通,推进中老泰联通发展构想。继续按照“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商业运作、国际惯例”原则开展产能与投资合作,做好经济走廊建设、中老铁路沿线开发与产能合作的衔接,为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合作平台,推动更多务实合作项目落地。运营好赛色塔综合开发区等重点项目,稳步推进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建设,务实开展跨境产业合作。积极拓展中老在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新兴领域的务实合作。
3.充分发挥中老经贸和技术合作委员会、产能与投资合作、中老投资合作工作组等机制作用,加强政策沟通与经验交流,统筹规划双边经贸合作,推动中老经贸关系健康、可持续发展。共同落实好老挝98%税目输华产品零关税安排。
4.适时启动商签新的《中老经贸合作五年规划》,改善贸易基础设施,加强口岸建设,积极探讨中老口岸创新管理查验模式,推动口岸通关便利,促进边境地区经贸发展合作和人员交往。深化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加快推进动植物检疫(SPS)磋商,为更多老挝商品输华提供便利,持续提升中老铁路客货运监管服务水平。推动电商合作,扩大中老双边贸易。中方愿积极推进两国农产品贸易,支持老方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不断扩大老挝优质农食产品对华出口。引导和鼓励各自企业到对方国家投资兴业,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合作便利,促进双方投资合作健康发展。
5.积极开展中老国际道路运输协定议定书商签工作,推动双边国际道路运输合作实施。有序推进中老经济走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老铁路国际班列稳定开行,保障中老物流运输通道安全畅通。运营好万象-万荣高速公路,推进实施中老(磨丁-万象)高速公路项目剩余段。
6.推动在信息通信领域广泛交流,积极促进两国企业在新型通信基础设施和跨境光缆等领域务实合作。深化中老无线电主管部门间合作,进一步保障中老铁路无线电频率使用安全。充分发挥“老挝一号”通信卫星优势,着力培养老挝卫星测控和卫星应用人才,中方应用航天技术助力老挝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改善。探讨建立老挝国家卫星应用中心,搭建卫星遥感应用合作平台,促进中老两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合作,包括帮助建立完善老挝农业、土地、森林、矿产等方面数据库。推动包括卫星通信、遥感及导航在内的航天技术应用,促进老挝经济与科技进步。中方帮助老方培养科研人才,提高其科研能力和水平,推动科技成果应用于老挝国家发展。
7.深化中老电力合作战略伙伴关系,加快推进中老电力互联互通,加强电力政策与规划交流。支持企业按照商业原则加快实施中老电力联网项目,增进两国电网互联互通和电力互济规模。支持双方企业合作运营好老挝国家输电网公司(EDL-T),共享电力发展经验,促进老挝电网可持续发展,合作促进老挝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送出,合作提升中老铁路老挝段稳定电力供应保障水平,合作开展老挝同周边国家电网互联互通,打造澜湄区域全方位电力合作典范。
8.深化双边本币合作,进一步促进双方贸易投资便利化,为双边本币结算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中方为老方提供力所能及的财金改革智力支持。
9.加强减贫与乡村振兴领域经验交流与合作,依托中国-东盟、东盟与中日韩、澜湄合作等平台加强经验交流,积极推动东亚减贫示范合作二期项目启动和实施,支持老挝减贫领域人员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援老八大工程,持续开展东亚减贫示范、农村扶贫设施建设等系列民生项目,支持老北地区民生改善,更多惠及当地百姓,共同推动全球发展倡议优先在老挝取得积极成果。推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援老十所学校及教育工程落地见效。充分发挥援老医院作用,创新开展医院管理合作。推动建设更多符合老挝发展需要的职业技术学校。
10.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领域合作,健全工作机制,围绕农作物种植、畜禽和水产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加工、仓储和物流、数字技术应用、农村电子商务、乡村产业发展等领域持续开展合作,不断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业经贸投资合作。
11.加强中小企业交流合作。加强双方就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举措开展交流,推动在科技创新、贸易投资、产业对接等重点领域的交流和合作,中方支持老方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12.中方鼓励有关省(区、市)发挥自身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在对老合作方面形成各展所长、互补互助的良好态势。依托澜湄合作、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云南-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等平台和机制,努力将云南、湖南、广西、广东等省(区)打造为对老合作高地。
13.进一步深化在中国-东盟(10+1)合作、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澜湄合作、东亚峰会等地区机制内以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框架下的协调和配合。加强政策协调,共同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东盟自贸区相关协定。积极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早日取得成果,做好协定后续生效实施工作,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三、安全领域
加强沟通协作,深化中老防务、执法、政治安全等合作,切实维护两国各自的安全、稳定和发展利益。
1.深化防范抵御“颜色革命”双边协作,拓展合作内容,丰富交流形式,重点在理论研究、经验分享、情报交流、案件协查等方面加强务实合作,坚决防范应对“颜色革命”威胁。推动政治安全、反恐、海外利益保护、打击跨国犯罪等领域合作走深走实,切实维护两国共同利益。中方继续帮助老方提升维护国内稳定和应对外部渗透能力,共同维护各自安全稳定,防止外部势力介入。
2.进一步深化两军合作。保持两军高层领导会晤,加强战略沟通。用好两军合作协调委员会会议机制,统筹协调两军各领域交往合作事项。深化两军政工领域务实交流,拓展两军联演联训,协商签署后勤保障协议。办好边境国防友好交流活动,共同维护边境安全稳定。抓好老挝空军航校、热带传染病防控实验室、军事测绘导航等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开展院校交流、人才培养、中青年军官互访、学术研究等领域合作。
3.加强两国执法安全合作,继续开展在打击跨境犯罪,打击各种形式的人口拐卖、电信网络诈骗、偷越国边境,湄公河联合执法,共建“一带一路”合作项目安保等领域合作,支持中老警务合作中心建设和运行,建立和加强中央、地方警务定期会晤机制。深化反恐怖合作,加强打击国际恐怖组织的情报信息交流、案件协查和行动协调,相互交流经验以及分享最佳实践和能力建设措施。中方支持老方做好铁路安保工作,共同维护中老铁路运营安全。中方加强对老方执法安全类援助和培训,与老挝共建“平安城市”。
4.加大保护在本国工作、生活的对方国家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双方重大合作项目安全。
5.加强移民和边防出入境管理领域合作。接续和完善中老边境三级代表联系机制,强化打击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活动力度,深化在边境管控、出入境边防检查、非法移民遣返和外国人管理等方面合作。
6.加强在东盟打击跨国犯罪部长级会议机制、东盟地区论坛等地区多边安全对话合作机制中的协调与配合。
四、人文领域
深化人文领域交流合作,赓续传统友谊,巩固中老友好的社会基础和民意基础,推动中老关系亲上加亲、好上加好。
1.深化人文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国地方特别是边境地区缔结和发展更多友好城市关系,夯实中老友好的社会民意基础。通过双、多边机制,维护和密切双方友好组织和人员往来,丰富交流内容,凝聚友好共识,增进中老民相亲、心相通。
2.加强群团(工会、青年、妇女)组织、企业、中央及地方行业协会间友好交流合作。深化两国青少年和儿童交往,办好中老铁路青年友谊工程,共同培养中老友谊接班人。
3.加强教育政策对话沟通,拓展双方在教育领域交流与合作。中方欢迎老挝优秀学生来华留学。开展职业教育合作办学,服务中老大项目建设。加强中老语言文化教学合作,促进文化交流。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资源共建共享。深化双方高校、智库合作。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合作,中方愿根据老方需要,提供多双边培训名额及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名额。
4.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交流与合作,开展医疗服务、传统医学、热带病等传染病防控领域的交流合作。鼓励双方更多医疗机构加入中国-东盟医院合作联盟,利用联盟资源,促进双方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完善和能力提升。中方支持老挝热带病防治联合实验室能力建设,共同助力提升澜湄区域热带病防控能力。继续在老开展“光明行”白内障复明等国际公益活动,共同维护两国民众健康。
5.积极开展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推动商签新一期文化和旅游合作执行计划。推动两国各层级人员往来,支持文化和旅游机构开展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在对方国家举办的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中方为老方在华开展旅游推介提供便利。围绕中老铁路,支持优质文化和旅游线路与产品开发、推动开展品牌塑造和营销推介。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共同策划各类培训项目。老方支持中国文化中心等中国在老挝文化和旅游机构运作。
6.巩固和提升在退役军人工作领域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推动双方在退役军人的管理服务、抚恤优待、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社会融合、褒扬纪念等领域的政策制度分享与工作经验交流。共同做好中国在老烈士陵园修缮和维护工作,发挥好其在弘扬中老传统友好关系上的宣传教育作用。
7.深化在新闻、影视、出版领域交流合作。利用好双多边媒体交流合作机制,开展联合采访、联合制作、人员互访与培训等合作。中方向老方介绍电影制作和发行经验。深入开展中老经典著作互译出版项目,推动两国出版机构在内容生产、翻译出版、发行推广等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
五、生态领域
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全方位合作,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共谋生态文明建设,以生态环境合作促进两国民生福祉。
1.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合作,加强生态环保理念和法规标准研讨交流,中方支持老方在气候变化、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生态保护等领域人员能力建设。进一步支持中国-老挝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低碳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区在应对气候变化、助力绿色低碳发展过程中的示范作用。
2.加强双边和澜湄合作机制下水资源领域合作,推动续签部门间水资源合作谅解备忘录,就水资源开发利用、水文信息、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人员培训等领域开展合作,共同提升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
3.中方应用航天技术助力老方农林资源规划、水资源管理、环境保护、洪涝灾害防灾减灾等。
4.利用好中国-东盟、澜湄以及“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等平台,推动双方环境政策对话和技术合作等活动,就双方共同关注的地区和全球环境议题开展沟通和协调。
5.积极开展在野生动植物特别是药用植物保护领域的合作,加强在政府间协议、国际公约等多边场合的立场沟通和协商。
第三部分 落实机制
中老双方有关部门和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落实本《行动计划》涉及本单位内容。双方分别由两党中联部作为落实《行动计划》牵头部门,负责沟通协调、监督实施、总结评估、对外宣介等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本《行动计划》于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日在北京签署,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和老挝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行动计划》有效期五年,自二〇二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期满后,双方视情签署新的行动计划。
中国共产党 老挝人民革命党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习近平 通伦·西苏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