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新闻声明(全文)
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新闻声明
1.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安瓦尔·哈克·卡卡尔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日来华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2.在北京期间,习近平主席会见卡卡尔总理。李强总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同卡卡尔总理举行会见。两国领导人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深化中巴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各领域务实合作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双方重申,相互信任是中巴关系的核心。
3.双方一致认为,中巴两国是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和“铁杆”兄弟,两国友谊历久弥坚、牢不可破。中方重申将中巴关系作为中国外交的优先方向。巴方强调,巴中关系是巴基斯坦外交政策基石。双方将继续从战略和长远角度看待中巴关系,在发展道路上携手前行,加快构建新时代更加紧密的中巴命运共同体。
4.双方重申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支持。巴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巴方坚定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努力,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巴方在南海、涉港、涉疆和涉藏等问题上坚定支持中国。中方重申支持巴方捍卫国家主权、民族独立和领土完整,支持巴方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并实现经济稳定,支持巴方打击恐怖主义,支持巴方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5.巴方热烈祝贺中方成功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方赞赏巴基斯坦长期支持和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双方一致认为,“一带一路”倡议为世界经济增长提供强劲动力,为国际经济合作搭建平台,为全球共同发展开辟空间,成为广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实践。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合作,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共同开辟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美好未来。
6.双方一致认为,中巴经济走廊是共建“一带一路”先行先试项目,启动10年来取得丰硕成果,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双方决心共同建设增长走廊、民生走廊、创新走廊、绿色走廊、开放走廊,将中巴经济走廊打造成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示范性工程。
7.双方认为,瓜达尔港是地区互联互通的重要节点,同意加快推进瓜达尔港配套设施建设。双方满意地回顾了瓜达尔港海水淡化厂、瓜达尔港新国际机场、中巴友谊医院等项目进展情况,重申将瓜达尔港建设成为高质量港口、地区贸易中心和互联互通枢纽。
8.双方认为,巴基斯坦1号铁路干线升级改造项目是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重要项目,对巴基斯坦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同意按照两国领导人共识早日推进实施。双方满意地回顾了中巴喀喇昆仑公路(雷克特-塔科特)改线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的重要进展,同意予以加快推进。
9.双方决心共同推动开展D.I.汗-兹霍布公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为在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增进巴基斯坦互联互通和社会经济发展增添动力。
10.中方赞赏巴方大力发展包括光伏在内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努力,认为这契合绿色、低碳、环保能源发展方向。双方鼓励中资企业以商业方式参与相关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实现双赢。
11.双方同意积极推进落实《中巴产业合作框架协议》,支持巴基斯坦工业化发展,鼓励中国公司在巴设立制造业企业。双方重申,中巴经济走廊是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平台,欢迎第三方从产业、农业、信息技术、科技等中巴经济走廊优先合作领域投资中受益。
12.双方同意加强中巴矿业合作,加强地质调查、地矿联合研究、人才培训、矿业产业园区规划等领域合作。
13.双方认为,中巴农业合作富有潜力,作物育种、病虫害防治等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农业合作等项目进展良好。双方同意在农作物种植、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交流、农产品贸易等方面加强合作。
14.双方同意在中巴信息技术产业联合工作组框架下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提高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高新技术合作和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15.双方满意地回顾了两国在中巴经济走廊社会民生工作组框架下取得的积极成效。巴方感谢中方为巴洪灾灾后重建和恢复提供援助。中方愿继续支持巴方改善社会民生和灾后重建,优先实施民生领域援助项目,基于“共同富裕”理念帮助最不发达地区和脆弱人群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